10/19/2011

我們能拒絕Logo嗎?

我越來越討厭logo

一個商品需要標籤當做符號註記,一個企業有時也以一個標籤當做形象。我可以接受後者,但卻不大能接受前者。

當我們從學校畢業後開始真正有能力開始進入消費市場時,我們準備掏錢買東西,一個品牌的標籤往往會決定我們是否會出手買該樣商品。這時,一個logo的識別度是否廣為人知?是否能代表某一種身分地位?就變得極為重要。尤其現在很多年輕人在消費時,先認LOGO,再接著考慮實用性或價格等因素。


我也曾經歷過這種過程。印象最深的是GIORDANO剛進入台灣時,認它家衣服上的青蛙logo。廿年前,一件七百多元的衣服對國小生的我簡直是天價,再有那青蛙logo,小姨買給我的那件厚棉衫無疑是我心目中的大名牌了。

因為社會價值觀的變化,加上物質生活變得比以前充裕,很多倚靠金錢可得的事物,也就不單單侷限於滿足溫飽而已。

念大學時,有兩個令我著迷的logo,一個是USNS的小人,另一個是來自比利時,畫著一個沒穿褲子藍色外星人的W&LT。這兩個牌子我都沒錢買,但是死黨倒是有好幾件W&LT的衣物。後來我又陸續知道了Levi’ssisleyBenetton等品牌及其logo

這些logo\能認識幾個?

我這輩子第一次自己賺的錢,用來消費的是HERMÈS,我買了一條皮頸圈。我又多認識了一個logo


,十年下來,我發現像LV這樣有著大logo覆蓋在商品上的品牌,在我心目中「神聖」的地位卻越來越低;更多從外觀看不出logo的產品反而更令我著迷。舉LV來說,它的logo太露骨外顯了,總覺得揹著monogramdamier logo的包包太過於招搖過市,令人渾身不自在。


怎會這樣大概是和消費態度產生變化有關。剛出社會時,急著想要彰顯自己獨立自主的狀態。想要藉此告知周遭的人,我的經濟獨立、思考獨立,不用花錢還看家人臉色,買再貴的東西也都是我自己賺來的。再者,也想從品牌logo上得到旁人的認同。我買了個被大家知道的品牌物件,用了它代表自己有品味,或許別人也會想向我看齊。最後就是虛榮心使然。揹著這麼搶眼的logo在路上走,能得到多少人關注,行路多有風,哪怕這根本是自我意識過剩,也會被logo催眠。


因此當時巴不得身上帶的東西,logo越大越好,最好大家身上都能帶把放大鏡一樣的心態,其實就跟暴發戶沒啥兩樣。這實在是糟蹋了一個logo


當消費市場成熟時,不理性的消費模式會趨向理性緩和;也就是說,一開始重砸千金,不同品牌內意及消費價值的型態,會在逐漸讓消費者轉向了解並認同品牌的核心價值後,才願意出手消費。到這個階段時,很多消費者重視的是品質,不管是昂貴或平價的,只要是品質佳的logo所代表的產品,都能同獲消費者的青睞。金字塔頂端的客層更是轉趨消費更內斂、品質上乘的商品或服務。


吊詭的是,前幾日工商快訊出來一則訊息,訪問了許多高階白領,LV這個logo大剌剌的品牌,仍高居最喜愛的皮件品牌榜首,不禁令我懷疑:台灣的消費市場到底成熟了沒有?我們是否仍繼續需要更多更明顯的logo,來填補我們對消費慾望的空虛?

2 則留言:

  1. 不曉得為什麼,您這番話讓我想到《美國殺人魔》裡的場景。男主角開著名貴的車在夜深找尋目標,一個以前接過他的女郎看見他來,快步疾行想要離開...他心裡想起上次男主角的變態行徑,很慌張。男主角驅車緩緩地靠近,跟女郎相視,他拿出幾張鈔票,女郎不說話,然後,他拿出了一疊鈔票...女郎猶疑的兩秒鐘,死生間已經決定,我忘不了女郎上車的那一幕,彷彿,我咬著唇也上了車。雖然這番話看起來是我的泛性論又發作,但這不是我想要說的,我想說的是:在您的人生中的某一天,也許車子與人擦撞的某天白晝,你先想到的也許不是我的腿呢?我的手呢?您可能想著唉呦!我那雙艾瑪士的白鞋!唉呀!我愛馬仕的白色上衣可擦破了?嘿,這文從您手裡一出,可真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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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有所不知。

    有一年我出車禍,臉都摔破了,必須要縫。但到醫院我念茲在茲的卻是我腳上已經被磨損的HERMES快克鞋,當時的急診醫師認為我的腦子大概也摔壞了。唉~那雙鞋成了我的最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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